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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設計系所 111學年度第2學期 新聘專案專業技術人員徵才公告表

活動日期:111年 9 月 21日 至 111 年 10 月 12 日

刊登日期:2022-09-20

職缺名稱:講師級、助理教授級或副教授級 專案專業技術人員

名額:二位

職缺公告期間:111年9月21日 至 111年10月12日

專長領域:

網頁設計(UI、UX)與資訊圖像設計、包裝設計與印刷設計。

資格條件:

1.符合「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」第五條或第六條或第七條其中之一資格者。

第五條 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:
一、曾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具體事蹟者。
二、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二年以上,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。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,其年限得酌減二分之一。
第六條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:
一、曾任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具體事蹟者。
二、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九年以上,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。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,其年限得酌減二分之一。
第七條 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之資格,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,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。但獲有國際級大獎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,其年限得酌減二分之一。

2.曾任大專校院專業技術人員應聘者應符合2-1條件;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應聘者應符合2-2條件。

2-1 上述資格之具體事蹟符合下列之一者:
    (1) 具備個人榮獲國際設計得獎紀錄(以教育部設計戰國策所列國際設計大獎為認定標準,副教授級至少需達5件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3件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 1件以上)。
    (2) 指導學生榮獲國際設計大獎(以教育部設計戰國策所列國際設計大獎為認定標準,副教授級至少需達5件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3件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1件以上)。
    (3) 曾出版應徵專長領域之專書者(副教授級至少需達3本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2本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1本以上)。
    (4) 最近五年內產、官、學、研等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總金額 (有共同主持人則以比例或人數平分方式計算),副教授級至少需達200萬元以上、助理 教授級至少需達100萬元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50萬元以上。

2-2 上述資格之特殊造詣或成就符合下列之一者:
    (1) 具備個人榮獲國際設計得獎紀錄(以教育部設計戰國策所列國際設計大獎為認定標準,副教授級至少需達5件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3件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1件以上)。
    (2) 指導學生榮獲國際設計大獎(以教育部設計戰國策所列國際設計大獎為認定標準,副教授級至少需達5件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3件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1件以上)。
    (3) 曾出版應徵專長領域之專書者(副教授級至少需達3本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2本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1本以上)。
    (4) 最近五年內產、官、學、研等商業委託案經費總金額,副教授級至少需達1500萬元以上、助理教授級至少需達1000萬元以上、講師級至少需達500萬元以上。

    (5) 曾獲國家級獎項、國家級身分資格認定者。

3. 應具產、官、學、研等商業委託案例5件以上,並有代表作品5件以上之作品集(作品應符合所應徵之專長領域,需附商業委托案相關證明文件)。

職務說明:

  1. 除教學本職另需協助系務行政工作兩年、相關教學設備管理。
  2. 專案專業技術人員聘期每滿(含累計)一年,聘任單位除應比照本校專案教學人員之規定辦理考核外,並應併附績效指標及成果,以作為續聘與否之參考依據。專案專業技術人員績效指標為:學期教學評量平均3.5分以上、每學期舉辦學生作品成果展1場、每學期協助系務工作。
  3. 具備大專校院教學經驗,對教學有熱忱,能支援商業設計相關課程教學。
  4. 對於教學、行政、學生輔導具有高度熱誠。

工作地點: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三民校區

工作報酬:依本校規定辦理。

工作任期及相關規定:

  1. 擬聘日期︰112年 2 月 1 日起聘。
  2. 請參閱本校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(網頁連結)
    https://person.nutc.edu.tw/ezfiles/10/1010/img/29/111170659.pdf
  3. 專案教學人員聘期累計聘滿六年者應重新應聘。
  4. 請參閱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實施要點(網頁連結)
    https://person.nutc.edu.tw/ezfiles/10/1010/img/29/586582913.pdf

應徵方式:

  1. 檢附應徵資料:
    (1) 應附文件:個人履歷表(附照片)、學歷證明影本,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。資格條件2、3規定條件之證明文件。(請註明應徵職級及中英文姓名、專長領域)
    (2) 參考文件:成績單、經歷證明影本、個人證照、設計創作報告或碩士學位以上學位論文(學位創作報告)、歷年相關著作、實務經驗資料、教學成果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。
    (3) 具主持或執行政府部門專案(含國科會)或其他公、私立機構專題研究計畫、產學合作等目錄表及相關佐證文件資料(如為主持人、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者請註明)。
    (4) 未來研究方向及教學計畫說明書(可開課程及其課程綱要)。
    (5) 經歷及相關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。
    (6) 其他有助於了解申請者之背景資料。
    以上文件一式一份,以A4規格裝訂為原則。
  2. 符合條件有意應徵者,請於111年10月12日(三)前(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,檢附相關資料掛號郵寄404336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辦公室系主任收,信封封面請註明【應徵商業設計系講師級、助理教授級、副教授級專案專業技術人員】。
  3. 甄試方式: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。
  4. 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不予寄還。

聯絡方式:
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商業設計系辦公室 蘇大典 電話:04-22196216
地址:404336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(三民校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