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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設計系所 111學年度第2學期 新聘專任教師徵才公告表

活動日期:111年 9 月 1 日 至 111 年 9 月 30 日

刊登日期:2022-08-30

單 位 / 職缺名稱:商業設計系 / 專任助理教授或副教授

名 額: 二位

職 缺 公 告 期 間:111 年 9 月 1 日 至 111 年 9 月 30 日

專  長  領  域:

數位內容與傳播設計、跨領域與多媒體展示、策展企劃設計、網頁與資訊圖像設計、出版印刷設計、整合行銷設計等相關商業設計領域專長。

資  格  條  件:

  1.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國外學校博士學位或具教育部助理教授證書或副教授證書者。
  2. 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(需收錄於 SCISSCI),至少需 2 篇;或最近五年內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總金額 (共同主持人以平分方式計算),至少需達 200 萬以上。
  3. 對教學工作有熱忱,能支援商業設計相關課程教學。
  4. 具國內、國外重要設計實務或競賽得獎紀錄者尤佳。
  5. 對於教學、行政、學生輔導、研究或產學合作具有高度熱誠者。
  6. 在大專校院具教學經驗,且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。
  7. 新聘教師需協助辦理系行政業務兩年。

職  務  說  明:除教學本職另需協助本系系務行政工作、相關教學設備管理。

工  作  地  點: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三民校區。

工  作  報  酬:依本校規定辦理。

工  作  任  期  及  相  關  規 定:

擬聘日期112 2 1 日起聘。

請參閱本校專任教師聘約 (網頁連結)

http://person.nutc.edu.tw/ezfiles/10/1010/img/29/142262488.pdf

應  徵  方  式:

1.檢附應徵資料:

(1)應附文件:

       ●個人履歷表(附照片)、學歷證明影本,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。

       ●資格條件 2 規定條件之證明文件。

(2)參考文件:成績單、經歷證明影本、個人證照、設計創作報告或碩士學位以上學位論文(學位創作報告)、歷年相關著作、實務經驗資料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。

以上文件一式一份,以A4 規格裝訂為原則。

2.符合條件有意應徵者,請於 111 年 9 月 30 日(五)前(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,檢附相關資料掛號郵寄 404336 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 129 號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辦公室系主任收,信封封面請註明【應徵商業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、副教授】。

3.甄試方式: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。

4.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不予寄還。

聯  絡  方  式:
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商業設計系辦公室 蘇大典 電話:04-22196216 地址:404336 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 129 (三民校區)